追随《以三个字母来区分影片三条不同的叙事时间线》

《追随》是《记忆碎片》(Memento)导演克利斯托弗·诺兰(Christopher Nolan)的处女作,因为后者反响强烈,所以DVD商又趁热发行他这部处女作。碟的封面也是以《记忆迷局》导演的作品作标榜。   《追随》比《记忆碎片》还要恍惚。后者是两条时间线交叉进行,以黑白和彩色区分。而《追随》则有三条时间线在走,中间还不时穿插主人公与一个老警察谈话的场景,而且都是黑白,只能靠主人公的外表变化来区分。大概是看外国人没看习惯,我一开始没看出来不同外表的主人公是同一个人,简直看得云里雾里。看完后,我想如果自己拍这个电影,一定要在画面角落加上日期。显然,这是个笨办法。真要如此,整部电影迷茫失神的气质肯定消失殆尽。   但是这个笨办法倒是可以拿来解读用。我下面就给电影加上这种标志。以三个字母来区分三条不同的时间线。A为第一条时间线,以跟踪人为乐的主人公(一个作家,或者一个想成为作家的失业青年,以下我们称其为“作家”)长发,身着皮衣;第二条线B,主人公剃了胡子,剪了短发,身着西装;第三条线C,主人公面部明显受伤。如果按时间顺序,主人人长发时为最早,后来剪了短发,再后来被打伤。但在电影里,三条线交错进行,形成一种很强烈的恍惚感--就是我们在《记忆迷局》里熟悉的那种恍惚感。为叙述方便,以下用字母同数字对《追随》进行复述。   电影以“作家”向一个中年男人(后来我们得知他是一个警察--告诉大家一个八卦,这个警察是导演诺兰的叔叔演的--“作家”是在向他自首)叙述自己的跟踪癖好开始,接着迅速转入回忆。   先是A线开始,留着长发,身穿皮衣的“作家”跟踪陌生男子(即后来牵引所有线索的那个所谓“小偷”);接着B线开始,短发的“作家”跟踪一个美丽的女人,手里拿着她的照片,一直跟着她走到一间夜总会门口;C线则以“作家”倒在地上,从嘴里吐出一只白色手套开始,也是在跟踪。   接着回到A线继续发展。   A2 “作家”跟踪陌生男人来到一家餐厅,陌生男人察觉,主动跟他搭讪,说自己是一个小偷。“作家”好奇,于是跟“小偷”去私闯别人房间。结果屋主回来,“小偷”巧妙应付,两人迅速脱身。   B2 “作家”走进夜总会,同女人搭讪并相识。接着带她到自己家里。女人在他家里无意碰倒一个坏了的木偶。两人之间没有发生什么,女人很快就告辞了。   C2 “作家”打电话给“小偷”,告诉他决定去做那件事(替女人偷夜总会保险柜里的照片及钱)。“小偷”给了他一些建议。   A3 “作家”又带着“小偷”到自己家里。“小偷”并不知道这是“作家”的家,其间将一只木偶摔到地上。然后,两个离去。   B3 “作家”来到女人家中。女人告诉他自己家里被窃,丢了一条内裤、一只耳环,以及其他东西。趁女人不注意,“作家”在她家里翻找,但未找到。对于“作家”来说,此行的成果是他吻了这个女人。   C3 “作家”听从“小偷”的建议,进行偷盗准备,拿了一把榔头别在腰间。   A4 “小偷”带着“作家”闯入女人家里,“作家”偷了她的内裤,以及照片。“小偷”拿起一只耳环,又放在屋里的另一处(B3里,“作家”就是在找这只耳环)。之后,“小偷”带“作家”来到一处废弃的房屋,说自己住在这里。   B4 “作家”与女人在夜总会攀谈。女人告诉他,夜总会老板谢顶男人在她家里杀过人,把那个人的手指逐一敲碎,最后敲碎了他的脑袋。但是女人说她只为他们弄脏了她家里的地毯而生气。言谈中,“作家”的话激怒了女人,女人生气地离开。   C4 “作家”来到夜总会开始偷窃。   A5 “作家”与“小偷”一起吃饭。“小偷”给了“作家”一张偷来的信用卡,“作家”用它签字付帐。这时,他们第一次闯进屋子的主人也来到这个餐厅。“作家”很害怕,拉着“小偷”离开。“小偷”建议他如果害怕别人认出来,干脆改换形象。“作家”果然听从他的建议,并打电话告诉“小偷”。而“小偷”此时正在女人家中。   电影已演了50分钟,观众发现原来“作家”已陷入一个圈套之中。从现在起,A线已经走到B线的开头。接下去是B、C两条线继续进行。   C5 “作家”偷窃过程中被人发现,他用榔头打昏对手,然后逃离现场。   B5 “作家”追到女人家中,为刚才惹她生气而道歉。女人于是告诉“作家”自己受到老板谢顶男人的要胁,“作家”决定找“小偷”一起帮助女人去夜总会偷钱以及她的照片。第二天,“作家”去找“小偷”,告诉他一切,并要把偷来的东西还给女人。但是因为羞愧,他不准备还内裤。“小偷”发现他跟女人上过床,一怒之下找借口将他打伤。   至此,B线也走到了C线的开头。B线接着进行,“小偷”来到女人家里,讲起陷害“作家”的整个计划。原来“小偷”并非真正的小偷。他曾杀死过一个老女人,被人看到。所以他要找一个替死鬼。他发现“作家”跟踪自己,便反过来跟踪“作家”,发现他只是一个失业者,并不是警察,于是决定利用他。“小偷”还说已将女人的耳环偷偷放在“作家”床垫下面。   C6 “作家”回到家中,照片无意中从信封里掉出来,“作家”发觉受骗,去女人家质问。女人告诉他“小偷”的计划,“作家”拿着带血的榔头愤怒地说,他为她杀死了人,决定去自首。而榔头留在了女人家里。   此时,电影已进行到1个小时,剩下的10分钟里,“作家”向警察自首的对白,其间C线在不停的闪回中加快速度发展。警察告诉“作家”并没有什么老女人被杀。闪回C线,“小偷”来到女人家中,一切按照计划顺利进行。这时开始真相终于暴露出来。“小偷”用“作家”带来的榔头杀死了女人。原来,女人一直以夜总会老板在她家杀人的事进行威胁,老板于是派“小偷”杀死她。   警察在“作家”家中发现了女人的内裤、照片以及耳环,而“作家”所讲的“小偷”住的地址并无此人,相反,被偷的信用卡笔迹是“作家”的。   一个完美的阴谋就此大功告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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